关于拍卖司法解释,网络评估拍卖司法解释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欣欣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拍卖司法解释(网络评估拍卖司法解释)
拍卖司法解释(网络评估拍卖司法解释)
拍卖司法解释(网络评估拍卖司法解释)
1、网络拍卖规定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如下:1、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2、网络司法拍卖应当在互联网拍卖平台上向全程公开,接受监督;3、 网络服务提供者由申请执行人从名单库中选择;未选择或者多个申请执行人的选择不一致的,由指定。
2、《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建立全国性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
3、网络服务提供者申请纳入名单库的,其提供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全面展示司法拍卖信息的界面;(二)具备本规定要求的信息公示、网上报名、竞价、结算等功能;(三)具有信息共享、功能齐全、技术拓展等功能的系统;(四)程序运作规范、系统安全高效、服务优质价廉;(五)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参与度。
4、组成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选定、评审和除名。
5、每年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已纳入和新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予以评审并公布结果。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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