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职是科长还是科员?
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主要包括: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职业卫生标准和作规程。是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_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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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企业 职业卫生都是放在安全生产里一起管的,属于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现在只是要(2)尘肺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求企业设置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预防职业危害对员工进行什么体检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预防职业危害对员工进行职业病体检。
由于部分行业的特殊性,长期从事该行业的劳动者经常会患上职业病,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调查,每年新增职业病患者达到约1.5万人。成为我国一大问题,影响到那些劳动者的工作和健康。定期的职业体检是有效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手段。
各行业职业病体检检查项目有所别,具体为:
针对的体检。广泛应用针对粉尘的体检。在采矿,冶金,建筑,棉纺,建材,装卸,宝石加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都存在大量的粉尘。从事接触接触大量粉尘的人员,要注意定期体检。体检项目除普通体格检查外,重点做胸部X线照片检查,肺功能检测以及心电图。于制鞋,皮革,电子,五金,油漆,橡胶,印刷等行业使用的黏合剂,稀释剂,清洁剂中。接触这些物质的人员,每年必须体检。检查项目除了普通体格检查(血压,新,肺,肝,脾,淋巴结等)以外,还要做神经科,皮肤科,眼科检查,要查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肝脾,心电图,神经肌电图检查,以及根据所接触的的种类,作相应的血尿化合物及代谢产物的检测。
针对金属及化合物的体检。见于采矿 冶炼 铸造 电镀 电焊等行业。每半年至一年体检一次。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胸片。根据所接触的金属种类,做血,尿毛发等的特异性检测。
2)职业健康监护(occupationalhealthsurveillance),是以预防为目的,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医学健康检查和健康相关资料的收集,连续性地监测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分析劳动者健康变化与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关系,并及时地将健康检查和资料分析结果报告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以便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
3)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
5)如果体检发现的问题,与职业史无关,对于企业而言是有利的;对于本人而言是负责的。
问题补充:
4.8.4离岗后医学随访检查
(1)如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具有慢性健康影响,或发病有较长的潜伏期,在脱离接触后仍有可能发生职业病,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
(3)随访时间的长短应根据有害因素致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特点、劳动者从事该作业的时间长短、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浓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6.4其它粉尘
本规范其他粉尘指除矽尘、煤尘和石棉粉尘以外按现行职业病目录中可以引起尘肺病的其它矿物性粉尘,包括:炭黑粉尘、石墨粉尘、滑石粉尘、云母粉尘、水泥粉尘、铸造粉尘、陶瓷粉尘、铝尘(铝、铝矾土、氧化铝)、电焊烟尘等粉尘。
英文:other dusts(include carbon black dust,graphite dust,talc dust,mica dust,cement dust,dust produced by foundry process,aluminium dust,ceramic dust,welding fume,etc.)
6.4.4.1随访对象 在岗期间进行定期健康体检的粉尘作业人员和尘肺患者
6.4.4.2随访目的 监护粉尘作业人员离岗后尘肺的发生和尘肺患者的病情进展
6.4.4.3随访目标疾病 同离岗时
6.4.4.4随访检查内容
(1)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2)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必检项目 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
6.4.4.5随访时间
(1)接触粉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0年,随访周期为每5年1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4年1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符合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什么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用人7. 如何获得卫生类职业资格证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什么具体如下: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健康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扩展6)我不知道你们有毒岗位接触的是什么物质,如可告知,则可以给出具体的检查项目,不好意思,俺就说到这里了。知识:
职业健康是对工作场所内盯闷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
职业健康是研究并预防因工作导致的疾病,防止原有疾病的恶化。主要表现为工作中因环境及接触有害凯仿弯因素引起人体生理机能的变化。定义有很多种。
部分企业职业健康管理的基础资料和有关档案管理极不规范,不利于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全面开展,因此必须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提大闷升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能力,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现就加强企业职业健康基础资料管理工作。
什么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的职业卫生专
扩展资料: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
普法内容: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评价: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不得少于4学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一般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有发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除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目的,对劳动条件工作场所的卫生要求作出的技术规定,是实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技术规范,是卫生监督和管理的法定依据。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怎么建立?配备专职或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具体是什么步骤?
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案例及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一般公司应建立一个安全委员会组织,总管职业健康、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应是安全主要人。以下再设各级部门安委会,负责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法规规定企业人数在200人以上就要设专职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针对性气味的体检。属于化工机构,如农,造纸,皮革,印染,金属清洗机金属加工等行业,长期接触性气味的人员,要求每年体检。检查项目要包括内科,耳鼻喉科,眼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片肺功能检测,必要时还要进行血气分析。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尽的职业卫生义务有哪些
(2)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二)工作目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培训率达到。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尽义务的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参考资料来源:人大网——中华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卫生资格证书
_嵝迅魑灰欢ㄒ≡窨科椎呐嘌笛_!?1. 卫生职业资格证有哪些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劳动活动密切相联,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
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二级)和高级(一级)。
生产、运输设备作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商业、服务业人员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商品购销员、中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 师、职业、物业、锅炉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验光员、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养老护理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速录师
2. 安全生产领域属于职业资格的是什么证书
安全类的职业资格证书 安全评价师
2015年7月29日,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回会审议通过了2015版《中华答职业分类大典》, “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职业代码:2-02-28-04)列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类别下“安全工程技术人员”中类里的职业。
截止2015年年底,全国已经有26207名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取得了不同级别的《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安全评价行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中坚力量,在我国安全生产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对安全评价工程技术人员职业的保留和调整同时也预示着在未来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更多合格的专业人才为的安全事业共同努力。
职业意义
3. 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与职业卫生管理资格证是不是一回事
种有用是安监局的,第二种还没听过,有可能是劳动局的,安监局在安全专管理人员资格证培训的属内容之中已包含安监局负责的职业卫生管目前,劳动和保障部依据《中华职业分类大典》确定了实行就业准入的87个职业目录。分别是: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作工、加工中心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转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首饰钻石珠宝检验员、防腐蚀工理的内容,应该不单办资格证。但是,门负责这部分职业卫生管理,目前门没有明确要求。
4.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要从业资格证么,就像安全管理人员一样
安监局在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培训的内容之中已包含安监局负责的职业卫生管理的内容,应该不单办资格证。但是,门负责这部分职业卫生管理,目前门没有明确要求。
5. 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指的是哪些
还是看看医学敎育于卫生资格的报考指南吧,里面各类信息都有,应该有你要的东西,你这样提问,我不知道具体要问什么。
6. 卫生专业人才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区别
您要,卫生资格考试包括中学、学、医学检验类、初级护师、主管护师、中级主治医师等,我网有详细相关信息,您可到我网查看。
8.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需要从业资格证么,就像安全管理人员一样
不需要。根据2016年01月22日发布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取消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含拟申请甲级资质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在甲级、乙级和丙级资质的机构从业。
条 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第四条 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9.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的区别:
专业技术资格证是本单位根据版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的权评审。护士资格证是作为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使用的,护士、护师、主管护师、高级护师,这是职称。比如:在医院上班,单位上要评专业技术职称,根据工作年限,学历,经验等进行评审,是单位工资调级的依据。
职业资格证书是职业资格证书,是进入卫生这一行业的准入证。不管你到四川、重庆、成都等国内的每个地方,进入每个企业,在本行业都是通过职业认定的,作为有资格在本行业发展的一条途径。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包括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分为很多种,这些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如类毒物,铅、锰等金属毒物,粉尘等)、物理(如噪声、高频、微波、紫外线、X射线等)、生物(如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等)因素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如不合适的生产布局、劳动制度等)。卫生培训工作。培训人员包括: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2.
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3. 职业四、逐步推进职业卫生培训与安全生产培训一体化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4.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职业卫生培训方式包括参加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举办的职业卫生培训班,也可委托职业卫生监督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邀请专业人员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授课等。
通常负责人侧重于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而劳动者重点在于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培训。作为培训内容的法律法规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包括识别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其危害作用及防护措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生时的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作规程等。
有哪条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机构,标准化的要求除外?
根据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职业健康应以促进并维持各行业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处在状态为目的;并防止职工的健康受工作环境影响;保护职工不受健康危害因素伤害;并将职工安排在适合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环境中。长或担任主任。”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
第二条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2017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1】 为推动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2017〕2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紧迫感和感
近年来,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当前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仍然存在着重视不够、不落实、投入不足、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培训率偏低,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不了解职业病危害对自身健康的损害、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等问题,导致大量劳动者职业健康受到伤害。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实践表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安全红线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督促用人单位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的源头性、基础性举措。用人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隐患”的观念,把职业卫生培训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工作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职业健康”为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实施分类培训,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进一步明确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管理水平,提升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为防治职业病危害提供保障与支持。
三、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主体
用人单位是职业卫生培训的主体。应当建立职业卫生培训制度,保障职业卫生培训所需的资金投入,将职业卫生培训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要把职业卫生培训纳入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年度工作和目标体系,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要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考核管理,严禁和弄虚作。要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训练科目及考核情况等内容,并将本单位年度培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以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培训情况等,分类进行归档管理。
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变化的,应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作业整体外包或者使用劳务派遣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当将其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对其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防护技能及岗位作规程培训。用人单位接收在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各地区要根据工作实际,推进安全培训与职业卫生培训一体化,提高培训效率,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领域实行安全与职业卫生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并保证参加职业卫生培训的时间不少于总学时的30%,时职业卫生培训不少于20%。经考核合格后,在合格证中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不再单独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其他行业领域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的内容和学时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五、突出重点,督促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安全评价师这一新职业的设立,将为促进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保证安全评价规范发展,确保《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从源头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发挥重要作用。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
七、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道防线。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